海东市乐都区工商局查处一起商标侵权案[ 2015-09-16 11:25:36 ] 点击数量:
海东市乐都区工商局查处一起商标侵权案
近期,海东市乐都区工商局查处一起索瑞森蓄电池电池商标侵权案。
今年7月8日,乐都区工商局接到北京索瑞森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李先生的举报电话称,青海中泰铸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向兰州国电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采购的104只SAA2-300型号索瑞森蓄电池,系假冒伪劣产品。
接到举报后,乐都区工商局经查,2013年3月,青海中泰铸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兰州国电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技术协议,要求采购美国索瑞森蓄电池。今年6月,青海中泰铸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兰州国电南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发来的货。同月,青海中泰铸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索瑞森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咨询产品相关性能时,得知北京索瑞森科技有限公司没有销售该批次蓄电池。中泰铸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及时提供给北京索瑞森科技有限公司该批次蓄电池的图片,经北京索瑞森科技有限公司鉴定确认,图片上索瑞森蓄电池确实不是索瑞森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美国索瑞森蓄电池。
经取证,乐都区工商局确认兰州国电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销售给青海中泰铸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型号为SAA2-300的104只索瑞森蓄电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案金额达21.48万元。
因此案案值超过5万元,达到了案件移送规定。日前,案件已移交乐都区公安机关处理。